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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否兼得?

文章作者:工务园|发布日期:4年前|所属分类:行业头条|阅读人数:757
案情简介徐某于2013年3月4日入职某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为徐某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月平均工资3735元。2016年9月28日,徐某在上下班途中与机动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被认定为全责。2017年7月,徐某被认定为工伤,后被认定为伤残9级,停工留薪期自2016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6日,期间物业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向徐某支付待遇。徐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正常工作的月工资水平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物业公司辩称,经法院调解,徐某就误工费

补助、补贴等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文章作者:工务园|发布日期:5年前|所属分类:行业头条|阅读人数:2551
标签: 协议问答
问: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经常需要面临的问题就是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劳动者工资总额时,由于目前各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项目繁杂,当事人之间对一些补助、补贴是否应当计入工资总额往往容易产生争议。这些补助、补贴究竟是否应当计入劳动者的工资总额中呢?答:从理论上看,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是其基于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所获得的相应报酬。对于劳动者工资的具体组成,由于实践中的情况较为复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等对此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在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

签了经济补偿协议后,还能反悔吗?

文章作者:工务园|发布日期:5年前|所属分类:行业头条|阅读人数:700
标签: 协议
案情简介茹某于2016年11月应聘到某百货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茹某的工作岗位为理货员。2018年1月12日,公司业务主管在常规检查货架卫生时,与负责该组货架的茹某发生争执。后业务主管与茹某协商调整工作岗位,茹某不同意。2月2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承诺给予相应的补偿,茹某同意。2月14日,用人单位与茹某就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各种应支付款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于当日签署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的相关事宜协议。在协议中,茹某承诺:“此款项结算是最后及全面的,包括应有工资、加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何时支付?

文章作者:工务园|发布日期:5年前|所属分类:行业头条|阅读人数:697
“该给你的经济补偿,一分也不会少,但是现在咱们刚解除劳动合同,大家心里都有疙瘩,等一年以后咱们彻底没纠葛了,这钱再给你,以免节外生枝。”听说应得的经济补偿成了公司防止自己“生事”的“抵押品”,刘先生心里一沉。刘先生是这家公司的市场部经理。不久前,公司因为市场策略调整,无法继续履行与刘先生的劳动合同,希望与他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协商过程中,对于如何结算工资、经济补偿数额等问题,公司与刘先生之间分歧很大,刘先生数次扬言要申请仲裁来解决双方的争议。讨论了近半个月后,双方终于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约定公司

辞职后发生工伤,还能撤回辞职申请吗?

文章作者:工务园|发布日期:5年前|所属分类:行业头条|阅读人数:1180
王某与某工业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15日,工作岗位为操作工。2015年2月28日,王某提交辞职申请表,离职原因其陈述为“个人原因”,明确离开公司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同年2月28日,公司批复同意。2015年3月16日,王某在车间内搬运机器时腰部受伤。2015年3月26日,王某通过快递向该公司寄送《关于撤回辞职申请的知会函》,要求撤回辞职申请。2015年4月27日,王某通过快递向该公司寄送《因工受伤病假条》。2015年

维权宝典:怎样辞职才能获得经济补偿?

文章作者:工务园|发布日期:5年前|所属分类:行业头条|阅读人数:768
员工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要看员工的辞职理由是什么。一、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基本上不会支持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即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

免于刑事处罚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文章作者:工务园|发布日期:5年前|所属分类:行业头条|阅读人数:756
案情简介王某是某物流企业员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15年12月,王某由于工作时与同事李某发生口角争执,回家的路上再次与李某发生争执,将李某的鼻梁打裂。随后,人民法院对王某的行为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由于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2016年4月,该企业以王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故意伤害罪为由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并决定不支付王某经济补偿。王某收到书面通知后,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恢复劳动关系,但被驳回。工务园法律顾问陈教授评析《劳动合同法

被强令冒险作业,辞职不能索经济补偿?

文章作者:工务园|发布日期:5年前|所属分类:行业头条|阅读人数:634
【案例】小郑在一家建筑公司从事外立面装饰装修工作,签有完成某工地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在工地仅剩十天工期的时候,恰逢台风,当地政府发布台风红色警报,禁止一切户外施工。小郑所在的施工现场部分脚手架破损严重,公司管理人员为了赶工期,要求现场工人顶着台风,冒险上脚手架继续作业。小郑要求等台风过了,修补好脚手架之后再恢复施工。公司管理人员坚持要求小郑立即恢复施工,小郑当即表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单位不同意,小郑于次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庭审理后认为,建筑

“试用工”随意用? “不合适”随便辞?

文章作者:工务园|发布日期:5年前|所属分类:行业头条|阅读人数:724
今年3月,老王应聘到沈阳市某护运公司从事短途跟单员工作,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6个月,月工资5500元。8月31日,公司突然告知他下个月不用来上班,原因只有一句“不合适”。这是老王两年内第三次因“不合适”在试用期内被解雇。  两年内三次无故被辞退  2016年7月,老王在某银行支行当保安25天,无故被辞退,拿到报酬2500元,没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017年3月,在另一家银行支行当保安44天,拿到报酬2948元,没赔偿。  2018年8月,到某电器企业从事短途跟单员133天,这是离试用期

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文章作者:工务园|发布日期:5年前|所属分类:行业头条|阅读人数:891
劳务合同关系不同于我们常听到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没有劳动保险。那么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大家可以参考下。一、劳务合同关系可以随时解除。①是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②是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以解除合同关系;③是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无法履行合同约定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平等民事主体,可以在签订劳务合时约定随时解约应满足的条件;如解除合同中出现纠纷,将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予以调整。二、签订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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