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工务园|发布日期:4年前|所属分类:行业头条|阅读人数:628
劳动者受到职业病伤害后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具体如何寻求救济?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例患职业病的环卫工人因不服北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北流社保局)工伤保险待遇行政确认的案件,主审法官通过判决给出了答案。原告罗大姐是北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环卫处)的一名环卫工人。从2017年6月起,罗大姐因身体不适,多次到北流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均未治愈。因病情不断加重, 罗大姐于2017年7月24日进入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在该院多次住院治疗后,病情亦未得到有